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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
1、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(1) 会计核算 ,实行(2) 会计监督 。
2、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,包括(1) 会计法律 、(2) 会计行政法规 、(3)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、
(4) 地方性会计法规 。
(1)会计法律: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《注册会计师法》。
① 制定主体: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 。
②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 1985年1月21日通过 ; 1985年5月1日起实施 ; 1993年12月29日修正 ;1999年10月31日修订 , 自2000年7月1日起实施 。
③ 法律地位:《会计法》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中 层次最高 的法律规范。
(2)会计行政法规
① 制定主体: 国务院
② 代表法规:《企业财务会计 报告 条例》 、《总会计师条例》
(3)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
① 制定主体: 国务院财政部门
② 构成:A、 会计规章 、《XX办法》(除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) 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》
B、 会计规范性文件
(4)地方性会计法规制定主体: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
1) 国务院财政部门 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
1、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
2) 县级以上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1)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,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 国务院财政部门 制定并公布。
2、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(2) 国务院有关部门 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,报国务院财政部门 审核批准
3)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,可以制定具体办法,报国务院财政部门 备案 。
1)管理部门各级财政部门
3、会计人员的管理①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
2)管理范围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(职务)管理
③ 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
④ 会计人员继续 教育
4、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: 单位负责人 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 真实性 、 完整性 负责。
第三节 会计核算
)依法建账
(2)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
1、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3)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
(4)正确采用会计处理 方法
5)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
(6)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
(1)依法建账的主体: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、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。
《会计法》没有对 个体工商户 提出建账要求。
(2)确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标准 注意: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。
例题下列经济业务事项中,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是( )
A、洽谈业务 B、签订合同 C、履行合同并引起资金运动 D、履行合同但没有引起资金运动
(3)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
① 会计资料,主要是指 会计凭证 、 会计账簿 、 财务会计报告 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。 ② 会计资料的基本质量要求是A、 真实性 ;B、 完整性 。
③ 伪造 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资料, 以假充真 。
变造 是指用涂改、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资料的真实内容、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, 篡改事实 。 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,是指编造虚假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的数据, 以假乱真 。
(4)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
① 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,前后各期应当一致, 不得随意变更 ;
② 确有必要变更的,应当按照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的规定变更,而不是经某某机关同意。 ③ 应当将变更的原因、情况及影响在 财务会计报告 中予以说明。
(5)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
① 会计记录的文字 应当使用中文 ;
② 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 可以同时使用 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;
③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、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 可以同时使用 一种外国文字。 注意:任何单位的会计记录文字均可以只使用中文,绝不能不使用中文。
(1)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
(2)财物的收发、增减和使用
(3)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
2、会计核算的内容(4)资本、基金的增减
(5)收入、支出、费用、成本的核算
(6)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
7)其他事项
(1)是什么: 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。
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, 财经 法规与职业道德在我们实际生活中的运用也越来越多,,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财经法规知识点归纳,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,希望大家喜欢!
财经法规知识点归纳?会计法律制度
知识点1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包括①会计法律②会计行政法规③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④地方性会计法规。
知识点2会计法问题
(1)制定机关:国家最高权力机关?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 。
(2)适用时间范围:现行的《会计法》是1999年10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,并规定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。
(3)适用空间范围:我国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、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必须依照《会计法》办理会计事务。注意以下事项: ①范围仅限于境内,但不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。 ②不包括个体工商户。 ③香港、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会计事务不受现行《会计法》的约束。
(4)地位: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总规范,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,是指导和规范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,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。
知识点3会计行政法规问题
(1)制定:是国务院制定并发布,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,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。
(2)已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:国务院发布的《企业财务会计 报告 条例》、《总会计师条例》。
知识点4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问题
(1)制定: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《会计法》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、会计监督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
(2)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。
(3)会计规章如2001年2月20日以财政部第10号令形式发布的《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》;2005年1月22日以财政部第26号、27号部长令发布,同年3月1日起实施的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、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;2006年2月15日以财政部第33号令形式发布的修订后的《企业会计准则---基本会计准则》。
(4)会计规范性文件:《企业会计制度》、《金融企业会计制度》、《小企业会计制度》、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等。财政部分别于2006年2月15日和2006年10月30日以文件形式印发的《企业会计准则--具体准则》(共38个)及《企业会计准则--应用指南》,也属于会计规范性文件。
知识点5地方性会计法规问题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在与宪法、会计法律、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,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、发布的会计规范性文件。
知识点6会计工作管理体制
(1)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主要包括明确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、明确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、明确会计人员的管理和明确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等内容
(2)统一领导: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财政、税务、审计、人民银行、证券监管、 保险 监管等相关部门参与会计管理
(3)分级管理: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
知识点7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
(1)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《会计法》制定并公布。
(2)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,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。
(3)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的具体办法,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。
知识点8会计人员的管理
(1)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,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 会计档案岗位,在正式移交前,属于会计岗位,正式移交之后,不再属于会计岗位。 医院门诊收费员,商场收银员从事的工作,均不属于会计岗位 单位内部审计、社会审计、政府审计也不属于会计岗位。
(2)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(会计主管人员)的,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,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。 可以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可以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 ⑴从业+会计师 ⑵从业+高级会计师 ⑶从业+3年以上会计工作 103f ⑷从业+2年重要财务会计工作⑴从业+助理会计师 ⑵从业+注册会计师 ⑶从业+15年内部审计工作
(3)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、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,以及会计人员继续 教育 等。
知识点9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
(1)单位负责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。如: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(执行董事或经理)、国有企业的厂长(经理)、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长官等
(2)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,应当保证会计机构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,不得授意、指使、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(否则按会计法45条处理) 一般违法行为(42条)特殊违法(43、44条)领导授意指使强令(45条) 责令限期改正通报 罚款:单位3000-50000 个人2000-20000罚款5000-100000 个人3000-50000罚款5000-50000 行政处分 情节严重,吊销从业资格吊销从业资格 追究刑事责任 偷税(10%-30%)且(1-10万),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1-5倍罚金 偷税(30%以上)且(10万以上),3-7年有期徒刑 1-5倍罚金
(3)《会计法》规定: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行为责任主体。
(4)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。
(5)不排除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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